武汉鑫源石化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拟在现有码头增加货种,技改前后设计总吞吐量不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y4j7tRpA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前往武汉鑫源石化有限公司查看。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o9mh37f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武汉鑫源石化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开发区平江路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908648992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携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7号圣爱米伦科研部分G栋1单元4楼03B号房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607124682
邮箱:757742084@qq.com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③电话联系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即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