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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江汉采油厂马王庙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2-05-10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江汉采油厂马王庙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马王庙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江汉采油厂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

建设内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江汉采油厂拟投资15410万元,其中钻采投资13365万元,地面投资2045万元。开发24口井区(21口油井、3口注水井),总进尺65880m。建设完成后单井产能为3.1t/d,新增产能2.23×104t。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江汉采油厂

通信地址: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

联系人:谢华祥

联系电话:18508667566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携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洪山区南李路27号圣爱米伦科研部分G栋1单元1-19层1402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607124682

邮箱:75774208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拟建项目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选用导则中推荐的有关模式和计算方法,分析拟建项目实施后建设地区大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排放情况,分析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并选择合适模式预测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分析拟建项目厂址是否可行;分析拟采用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最终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并从环保角度给出拟建项目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点击网(https://doc.weiyun.com/3641e26edd837f510c49d63068506504)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

八、其它

项目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敬请关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江汉采油厂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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